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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生涯应注重做人信誉

时下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一方面大学生工作难找,另一方面找到了工作学生签了约再毁约的事也并不少见。南京一位历届毕业生以自己一段经历告诉现在大四学生——草率毁约教训深刻。

求职生涯应注重做人信誉

我是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记得毕业那年春节刚过,我就找到一个单位,那是上海市教委所属的某部门,月薪3800元,我高兴地签了约。顺利找到工作后,我心情很好,就到苏州游玩。很巧,苏州一所大学正需要我所学的心理专业的硕士生,一看到我的简历,那所大学便表示可以录用,月收入4500元,还配有教师宿舍。这对我无疑太有诱惑了,我便动起毁约的念头。第二天,我打电话到上海,同意交纳违约金。又过几天,我兴冲冲来到苏州准备再签约,那所大学的人事处长将我个人资料输入电脑时,电脑发出了警告声。那位处长脸一变,问道:“你是不是刚刚到上海去过?”我如实相告。处长关了电脑,把求职资料还给了我:“对不起,我们不能录用你。”“为什么?”“不必我说了,你自己明白。”我那个时候真是一头雾水,当我无奈地走出门时,背后传来一句话:“才签了两天就毁约,谁知道你遇到待遇更高的单位会不会跟我们毁约。”我终于明白:原来苏州这所大学与上海教育部门的人事档案是联网的,自己的毁约已记录在网上了。

 那一年,我最后两头都没着落,去了深圳某外语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