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大学城含浦科教园(本部校区)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金山桥培文路(方舟校区)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院校国标码:13041办学类型:民办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南方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 学校(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第五条 学校(院)简介: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专任教师700余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142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1个,省级“楚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3个,在校学生13000余人。学院坚持“产教融合,学培融通”办学模式,紧扣湖南区域产业发展,紧盯企业人才需求,开设29个专业,构建了以信息技术专业群为龙头,智慧建筑与智能制造专业群为两翼,民航服务专业群为特色,财经商贸、教育与体育等6个专业***叉融合的专业群体系,形成了“数智底座,航空品质”专业集群特色。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航空乘务类。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7个省(市、区)组织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层次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规模为5410人(以最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数字为准),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序号二级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制(年)学费(元/年)1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168002工业机器人技术3168003无人机应用技术3168004新能源汽车技术3168005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建筑室内设计3168006建筑工程技术3168007建筑消防技术3168008工程造价3168009建设工程管理(建筑智能方向)31680010教育与体育学院社会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方向)31680011运动训练31680012体育艺术表演32280013学前教育31680014数字商务学院大数据与会计31560015市场营销(全媒体营销方向)31560016电子商务31680017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31680018航空旅游学院高速铁路客运服务31560019民航运输服务31560020空中乘务31680021民航安全技术管理31560022旅游管理31560023音乐表演31860024舞蹈表演31860025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31680026软件技术31860027大数据技术31680028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1860029动漫制作技术316800第十三条 录取要求:我校所有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均无选科要求,在非改革省份文理科兼招。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建议广大考生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以下专业: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学前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色盲色弱,无口吃。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除此以外,其他所有专业均无特殊要求。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第十六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一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申请办理。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还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二十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大学城含浦科教园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410208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20011招生咨询邮箱:71180509@qq.com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nfdx.net/监督投诉电话:0731-881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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