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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1319号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院校国标码:14508          办学类型:公办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2年的湖南劳动人事学校。学校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毗邻长龙公园、龙井公园,占地面积435亩,院内办公教学生活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学院目前设有4系2部,18个专业,涉及装备制造、财经商贸、公共管理与服务、电子与信息、医药卫生等专业大类。是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单位、湖南省公共实训及人事考试基地、世界技能大赛电气装置、制冷与空调项目湖南省集训基地、湖南省职业训练院。人力资源管理、跨境电子商务两个专业群为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第九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2024年面向9省份招生,招生计划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师资、社会需求的原则进行分配。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第十一条  2024年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专业名称所在院系学制学费标准选科要求改革省份非改革省份大数据财务管理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跨境电子商务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导游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劳动与社会保障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人力资源管理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社会工作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智慧养老服务与管理院本部3年35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院本部3年42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电气自动化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新能源汽车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方向)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检验方向)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土木工程检测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大数据技术院本部3年46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软件技术院本部3年7800科目不限文理不限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认可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第十三条  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第十四条  对于湖南省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一次分档的原则分配专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原则上录取考生第一报考专业。。第十五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生源省份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专业转换须在一个学期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转换。第十七条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金额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4400元/年、500-2000元/年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家庭困难学生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第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第七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1319号邮政编码:410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880668、86840656招生咨询邮箱:2954554882@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nlrzy.cn监督投诉电话:0731-868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