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申请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在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并征得省外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转出学校盖章同意和转入、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携带申请转学者当年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印章)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经确认准予转学的,由转出学校、转入学校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转学申请(确认)表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异动手续。
所有转学材料的报送及办理统一由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代办。转入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转学手续未办理完毕的学生入学学习。违者,按擅自接收无学籍的学生入学学习处理。所造成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临近毕业不能转专业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跨科类转专业的;
2.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的和录取为“3+2”分段制高职或5年一贯制高职的;
4.毕业年级的;
5.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的;
6.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7.提前批次录取的;
8.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转专业手续,原则上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办理完毕,特殊情况的,不得迟于新学期学生正式开始上课的时间。
既然学校敢收小学生住校,说明学校就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系统,对于孩子写作业,生活各方面儿学校都会安排得很妥帖。凡是住校的小孩儿基本都是封闭式管理,学校也怕孩子出点什么问题,学校担责任。所以学校管孩子比家长不相上下。
香港有名的几个大老板,他们的孩子从小就是被送到国外,在很严格的封闭式管理下的学校,得到了各方面的锻炼,这样的小孩儿以后长大了,都是非常有出息的。反而我们很多孩子在父母的翅膀下成长,散养式的教育,孩子长大了,有出息的人特别少。所以孩子住校,绝对是好事儿,会培养出他的各方面的能力,将来才能成为,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不想住宿,没有必要转学。
是否住宿,是学校根据对学生管理的需要作出的政策规定,既然进入该校读书,每一个学生都必须遵守,不得特殊。你不想住宿,是想享受家里吃住的好条件,想自由自在,但学校既然对全体学生作出了规定,还是无条件执行的好。在校住宿,你自主照顾自己的生活,对于提高你的独立生活能力是有好处的。
小学升入初中就读是不需要升学考试的,大多为免试就近入学,但是民办初中和部分公办重点初中依然举办小升初的升学选拔性考试,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盐城小升初择校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2023年盐城小升初择校政策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盐城市区(不含大丰区,下同)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盐城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各地各学校要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坚决做到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各地各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并全力做好劝返工作。
二、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各项工作
(一)编制招生计划。(1)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往年招生录取情况和今年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增减预测情况,制定并上报招生计划。(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配备等情况,制定并上报招生计划。(3)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全面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要求,对学校上报的招生计划进行审核,科学编制公办学校年度招生指导性计划和民办学校年度招生指令性计划,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明确招生范围。(1)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已公布的施教区进行招生。因学校新建、资源整合等原因,施教区需要调整或学位资源需统一配置的,由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定程序负责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方案。(2)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市区范围招生。
(三)严格入学条件。(1)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盐城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盐教发〔2014〕14号)规定,对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认定为相应施教区内生源。对三者不完全相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7月31日。(2)市区民办小学招生,其招录的学生应为市区户籍或监护人在市区有房产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市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其招录的学生应为市区户籍或市区小学学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市区范围内的居住证。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应在该校有3年及以上年限学籍,且六年级全学年在该校就读,才具有直接升入该校初中的资格。(3)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严禁任何小学招收不足入学政策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幼儿园大班毕业,但尚未达小学入学政策年龄的儿童,可回原幼儿园继续就读。已满6周岁但因特殊情况不能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户籍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四)规范报名办法。(1)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和现场相结合方式报名。网上报名系统设在“我的盐城”APP。毕业年级学生(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下载并登录“我的盐城”APP,根据系统流程提示完成报名操作。(2)报公办学校的,如在施教区范围内,且持有与户籍地址相一致的合法固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可在网上报名;其他情形的,按相关施教区学校公告时间到学校现场报名。(3)报民办学校的,符合入学条件规定的可在网上报名,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点(盐城文港路初级中学内,亭湖区文港北路10号)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只能选择1种,各区和有关民办学校不得另行设置报名点。(4)对于有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意愿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提供子女相应的报名申报材料,选择1所民办学校报名,并与该校签订承诺书,被录取则应按时送子女到该民办学校入学。家长履诺行为与其个人征信系统相关联。(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学生名单由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如有兼报的则取消报名资格。(6)市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0日0时—7月23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4日—7月26日(具体时间以各学校公告为准)。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
(五)健全报名登记制度。(1)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政策年龄证明等非必要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2)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六)组织核查录取。(1)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逐一调查核实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并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网上报名公办学校的,请按所属施教区学校公告要求到学校现场验证。学校验证时间原则上为7月27日—8月3日。(2)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经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3)8月15日前,市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上报招录学生名单,同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外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录情况。经所属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及时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
(七)加强学籍管理。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要切实加强转学工作监管,严禁以转学方式违规“掐尖招生”,对有转学需求的学生,严格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经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四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学籍转接。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没有办结转学手续的学生。
三、充分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保障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非市区户口和来盐创业就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居住区域的居住证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初中入学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于7月24日—7月26日向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登记点提出申请,由相关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管辖范围统筹安排。外来投资商子女需要来盐随读的,由投资项目落户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及条件负责协调落实。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少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二)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市区各公办小学对施教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应动员家长送其到县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残疾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确定就读方式并予以落实。
(三)落实优抚对象、征收(拆迁)户子女等入学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和“盐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等入学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市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施教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拆迁)户就征收和拆迁时间、安置住址、安置对象等进行核查确认,并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秩序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教育、宣传、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监察及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组成的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负责所辖学校的招生指导、协调、督查工作。各地各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信息报市教育局备案。
2.加强政策宣传。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及时公布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方法和步骤,公布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及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等信息。各学校要主动服务家长和学生,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做好风险防控、维稳及舆情引导等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序平稳实施。
3.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受群众监督,帮助解决难题,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重申全市中小学招生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的通知》,对提前招生、“考试”招生、随意转学、变相分快慢班等各类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削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各区如涉及施教区调整和招生实施办法变化等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县(市)和大丰区可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盐城小升初可以跨区选择学校吗不可以的,小升初都是义务教育阶段,只能按照教育局划片区入学,不可以跨区。但是并不是所有学校都不能跨区,民办校,寄宿校等依然可跨区招生。
三、如何考察学校一、师资和管理
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人格素养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学质量高,对学生负责的高中无疑可以为孩子考上好的大学添砖加瓦。很多孩子喜欢某门课程是因为喜欢任课老师,如果不喜欢老师成绩很可能不太理想。
管理也很重要(如:校门出入管理是不是严格、手机管理是不是严格、学校对老师的管理……),现在高中大多寄宿制学校,如果管理不严格很可能会造成很多安全隐患。而严格的管理制度,也能为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学风和环境
环境是影响人后天发展的重要因素,同辈群体的行为和心理对于每个学生都有很大影响。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一些学校学风日下,放任管理,会造成恶性循环,很难提高教学质量。在一个大家都积极向上的环境里学习,每个人都被感染,从而发愤图强。
三、距离和交通
不建议孩子去太远的学校,因为孩子正处在形成完善人格的关键时期,需要与家长经常交流。如果距离太远,孩子长期住在学校,孩子一些思想上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而个别寄宿制学校往往住宿教师较少,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如果距离相对远一点,如果学校对老师的管理或老师住校的比较多,也是可以更多考虑的,毕竟老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经历陪伴、管理孩子,这点相对比较重要。
四、孩子自身的因素
最了解孩子的无非是父母,在选择高中的时候要全面考虑孩子自身各个方面的因素。如果孩子从小比较独立,有主见,学习很主动,不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那么可以为孩子选择相对自由的学校。但是大部分孩子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影响,学习比较被动,主要靠老师的督促,那么应该尽量为孩子选择管理严格、学风优良的学校。
并不是重点高中、重点班就一定适合孩子,如果孩子比较容易受到优秀学生互相竞争的鼓舞,从而对自己严格要求,力争上游,那么这种孩子可以选择重点高中和重点班。如果孩子对自己不够自信,承受不了学习竞争的巨大压力,那么可以选择去一般的高中和平行班,而且也会受到老师更多的重视,对孩子的成长和学习是很重要的。
在择校的时候,各位家长还要需要注意,孩子的学习基础是不是适合重点高中、实验班,适合孩子基础的,才是最好的!如果孩子基础不扎实或欠缺的多,花太多的经历或金钱,在择校或择班上,真的没有多大的作用,甚至对孩子的终身发展不利(如: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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