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毗邻花园路商圈;北校区位于获嘉县亢村镇,毗邻郑州黄河生态带。学校有省教学名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教师、省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等省级专家十余人。曾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省职业教育特色学校、省职业学校管理强校、省文明校园、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单位:学前教育学院、音乐与传媒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公共艺术、性别教育、职业指导教研部等7个教研部。另有北京大数据研究院(河南)产业学院、郑州广播电视台影视传媒产业学院等5个产业学院;河南省妇女研究会、河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等2个理论研究单位。开设有42个专业及方向,涵盖了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财经商贸等8个专业大类。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及相关系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女子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1-001、1-002、1-003岗年龄截止1993年1月1日。1-004、1-005、1-006岗年龄截止1988年1月1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1-004、1-005、1-006岗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从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
8.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备岗位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9.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23届毕业生要求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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