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钢城区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相应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5月15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拟招聘教师88名,其中小学8名,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80名。
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连续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C类岗位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4: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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