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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6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6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1956年,是省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馆址位于石家庄市新华西路虹光街10号。2012年省委、省政府批准在原址拆旧建新,新馆占地11.24亩,建筑面积19100平方米,2019年底投入使用。2021年,按照河北省委编办要求,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整合为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是:1.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辅导、创作、培训、演出、展览等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开展从业人员、业余文艺骨干培养;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编辑文艺刊物。2.具体组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普查、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工作。3.组织开展全省性群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交流、理论研究以及全省文化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4.搜集、挖掘、整理群众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建立和管理全省群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及档案资料库。5.完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7日。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公共文化云网站(https://hebculture.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收其他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09点-- 21日17点。

  (2)报名邮箱:sqygdqb704@163.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所有附件以1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2024招聘+岗位代码+岗位+姓名”命名。

  通过邮箱提供电子扫描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①《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省群众艺术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登记表》(附件3),报名表、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准确;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于1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本硕等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均需提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

  ④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如毕业证书未注明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说明报考者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⑤所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党员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加盖党组织章或档案存放地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党群工作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进行邮件回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准考证由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报名结束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考生报名邮箱,考生自行打印。

  (二)笔试

  1.方式与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知识等内容。无指定的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单位公告为准,请关注河北公共文化云网站(https://hebculture.cn)公告。

  3.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河北公共文化云网站(https://hebculture.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张贴和河北公共文化云网站(https://hebculture.cn)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公共文化云网站(https://hebculture.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公共文化云网站(https://hebculture.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33889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党群工作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15222(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