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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南阳市卧龙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

  为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有关政策规定,经区委同意,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河南南阳市卧龙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

  一、选调人数

  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岗位工作人员1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在编在职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不含各类学校在编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社会形象好;

  (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素质能力和基本专业知识;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所有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报考人员的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是区委管理的干部。与区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及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0日

  报名地点: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报名者需现场填报并提交:

  (1)《卧龙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单位同意报名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3)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1份;

  (4)《三代以内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1份;

  (5)个人近期(15日内)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版(蓝底、红底、白底均可,jpg格式,20-100KB之间,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完备且真实有效,区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资料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提交报名资料不完备、提交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满分100分。拟选调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选调名额递减。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采取异地命题、统一组织、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试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面试人选有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次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成绩面向全区公示公开。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对象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联合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根据报考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结果报区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的,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查证属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按要求到岗工作。拟选调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本次选调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工作纪律。从事本次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出现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选调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有关事宜,均通过卧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wolong.gov.cn/)公开向全区发布,所有报名人员要及时跟踪关注、实时查询,整个选调过程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正式聘用期间,在原工作单位涉及职务提拔的,不再予以承认。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7-61620567

  监督电话:0377-63178912

  南阳市卧龙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