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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丽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17人公告

  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浙江丽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17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7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2.户籍要求:曾有庆元县户籍的人员视同庆元县户籍。户籍要求庆元县或庆元县生源,以2024年8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指1995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30至40周岁指1994年8月20日至1983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技工学校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

  5.县属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在册的编外用工等非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意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形成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详见: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楼C区社保大厅(濛州街222号),联系电话:0578-612261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2024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除本人签名手写外,其他请打字填写)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张贴报名表上)。35周岁及以上女性报考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证明(至50周岁可缴纳满180个月);报考3号岗位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报考11-14号岗位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安全驾驶记录(交管12123app可下载),其中11号岗位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3)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4-6号、10-14号岗位,需参加技(体)能测试。4号、5号岗位先参加笔试,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技能测试。6号、10号岗位先参加体能测试,再参加笔试。2号、11-14号岗位不参加笔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4)不得报考法警辅助岗位的情形: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若考试报名人数较少,经研究,可不开展笔试。

  四、招聘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计划。取消的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以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改报其他符合岗位。笔试、测试、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4年8月24日下午15:00—18:00;

  地点:庆元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楼C区社保大厅(濛州街222号);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4.笔试结束后,4号、5号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对象;其他岗位(其中2号、11-14号岗位不参加笔试)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对象。

  (二)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2号岗位,根据工作经历、学历、专业等进行岗位匹配性比选(视报名情况,增加书面测试、面谈环节);

  3.4号、5号岗位测试为上机操作,分别测试看打和听打的速度和正确率;

  4.6号、10号岗位测试内容是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男2.65米,女2.3米)、100米、俯卧撑(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00米(女800米)等项目,;

  5.11号-14号岗位测试内容是驾驶技术测试。

  4.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期间有项目放弃的视同放弃此次招聘。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4号、5号岗位以笔试成绩×20%+测试成绩×20%;6号、10号以笔试成绩×30%+测试成绩×30%;其他岗位以测试(笔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方式计算总成绩:

  4号、5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6号、10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按面试成绩、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未开展笔试,则以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待遇

  招聘的人员由庆元县人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约定试用期,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为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226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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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书(模板)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