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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滨州滨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1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滨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山东滨州滨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18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滨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9月9日以前取得。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9月。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9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9日11:00—9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4年9月12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4年9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对应。(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就允许报名),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情况,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9月9日11:00—9月13日16:00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9日11:00—9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程序见附件2。

  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9:00—9月2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调剂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予以公布。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资格复审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并交费,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并等额组织。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否则视为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43-8330105

附件1:2024年滨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滨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