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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才需求实际,决定组织参加“筑梦广西·职引未来”—2024年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广西站暨2025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要求详见《东兰县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已取得相应岗位要求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9日至2006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10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5.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发布。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在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举办的“筑梦广西·职引未来—2024年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广西站暨2025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9日(周六)9:00—12:3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职(执)业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下载填写并打印《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以上个人证件原件核验后交回应聘者,收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聘用等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在招聘会现场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招聘会当天无法完成面试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4.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河池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0778)6326456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326273

  附件:

1.东兰县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