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发展人才需求,安徽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代码 |
职位名称 |
需求专业 |
需求 学历 |
需求 人数 |
具体要求 |
245001 |
医师 |
眼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2 |
年龄≤40岁;眼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245002 |
眼视光 技师 |
眼视光学/眼视光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1 |
具有高级验光师证;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245003 |
医师 |
耳鼻喉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年龄≤40岁;耳鼻喉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245004 |
医师 |
皮肤性病学 |
硕士研究生 |
1 |
年龄≤35岁;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皮肤病、医疗美容临床工作经历;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245005 |
护理 |
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年龄≤40岁;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具有十年以上从事医学美容工作经历;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
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品学兼优,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心健康,达到体检合格标准,无任何影响工作的身体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本科学历为5年制/4年制,且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专业:岗位所需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相关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落实上级部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一致。如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符合条件报考者登录安徽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下载《安徽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形成一份PDF格式发送至sfy8011@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至11月18日24:00,逾期不再报名。
2.医院组织简历初审,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http://www.hffy.com/公布。此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按照初审通过的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以医院官网公告公布为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官网进行公布,按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进入此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4)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按医院通知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确定考察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察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3.如考察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
1.联系电话:0551-69118011(人事处)
2.监督电话:0551-62160067(监察室)
3.查询网站:医院官网(http://www.hff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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