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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岳县公证处招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因工作需要,安岳县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人数:1名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无纹身、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

  6.非现役军人;

  7.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非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家庭政治历史清白,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

  (三)公证业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不强、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5.曾驾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6.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非法活动;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其它不宜从事公证业务工作的情形。

  (四)其他要求

  聘用后需在本公证处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安岳县公证处201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安岳县岳城街道广场路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5号楼2楼)。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安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他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其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红底2寸彩照3张、个人简历1份。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资料,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面试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由司法局与公证处共同组成面试考核组,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三)考核

  考核组对面试结果的前两名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聘用。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用工期限5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合同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继续保持用工关系。

  三、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由安岳县公证处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待遇:应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3个月。

  正式用工后待遇:确定正式用工关系后工资为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等其他待遇按安岳县公证处相关制度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24522483

  咨询电话:028-2453486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岳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件:安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安岳县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