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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招才引智公告

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招才引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2〕26号)等文件规定,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拟通过招才引智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实用型工作人员4名,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下,我院成立2023年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人事和纪检工作的副院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院办公室、财务部、科研管理部、各业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才引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院纪检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人数

  此次通过招才引智平台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岗位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实施方案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https://www.zghnrc.gov.cn)、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官网(http://wwjz.hawh.cn/)同时发布。本次招聘及后续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上述网站发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报考者因没有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备案。

  1. 报名方法:本次招才引智工作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可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投递个人简历(联系方式、个人邮箱)、《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2023年招才引智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或在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wwjz.hawh.cn/)下载填写《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2023年招才引智招聘报名表》(附件2)后,与个人简历(联系方式、个人邮箱)及报名所需各项材料,以“姓名+报名岗位+手机号”为主题,发送至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报名邮箱:hnswjyyx@163.com进行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2023年招才引智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清晰、无变形,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

  (5)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18:00止。

  2.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条件是否符合。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电话通知),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且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审查小组将通过报名表中预留电话(请保持电话畅通)通知本人,按要求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后,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如果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3.打印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笔试开考前两天到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办公室领取(郑州市文化路86号)。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必须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因损毁、丢失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咨询电话:0371-63942955/63615070

  (三)考试

  招才引智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计算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参加笔试人员应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对号入座。笔试成绩在上述各网站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要进行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信息获取、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政治考察不合格者,坚决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1-63945416(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办公室)

  0371-69699785(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

  0371-69699720(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附件1--2023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招才引智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2023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招才引智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