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以下简称减灾中心)成立于2002年4月,主要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卫星应急应用、数据信息管理、科技法规标准研究、国际交流合作等职责,是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和空间技术减灾应用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减灾中心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个岗位,计划招聘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1人(京外生源),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者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17时,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589)。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查询。
报名截止后,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按照最终审核结果发布笔试人员名单公告,经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请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有关通知信息)。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治理论水平、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素质,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和小申论,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出具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材料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以届时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有关信息为准。
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周内发布,届时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查询。
(四)面试。
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者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国家减灾网发布。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分。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体检考察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2:1时,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将电话通知。因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坚持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国家减灾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备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者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咨询电话:010-52811104;
监督电话:010-5281136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东路6号,邮编:100124。
本招聘公告由减灾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国家减灾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xlsx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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