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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是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人才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

2024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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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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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7.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

8.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代码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一致。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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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5月27日9:00起至6月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按网上

提示注册和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要在报名系统填写、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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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个人所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四)资格初审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在报名截止后通知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初审结果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此阶段只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不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五、考试

(一)考试网上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二)考试形式

笔试加面试。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笔试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内发布。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将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应聘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每个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另行组织考核。

六、体检和考察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结果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

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事宜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将根据用人需求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工作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134634(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监督和投诉电话:020-83134163(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附件: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