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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选聘13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及第一次选聘情况,拟采取选聘方式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13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2024年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选聘13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共有第二地质队、水文地质队、第四地质队、物测地质队4个事业单位实施选聘,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省煤炭资源及清洁能源的勘查规划、利用研究工作,以及服务城市地质、生态地质创新研究工作。其中:第二地质队、物测地质队驻地在邢台市,水文地质队驻地在邯郸市,第四地质队驻地在张家口市宣化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13名,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我局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多个页岩气、地热等能源勘查综合利用项目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特别是唐山马头营干热岩开发项目在全国首次实现干热岩试验性发电,在清洁能源勘查利用研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长期以来,受单位主业限制,工作场地大多为野外一线,地域优势欠缺,环境艰苦,吸引力不强,高层次人才较为紧缺,无法满足转型和创新发展需求。近年来,我国地质类高校及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逐年缩减,相关专业优秀人才也相应减少,导致我局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加。为适应国家对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补充我局在清洁能源地质勘探及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急需选聘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地质学类、测量测绘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地质类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hebmt.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单位在相关高校或媒体、目标单位等宣传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双选会等方式开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邮箱如下:

  第二地质队:hbmtedrsk@163.com

  水文地质队:swdzzrsk2023@163.com

  第四地质队:hbsmtsdrsk@163.com

  物测地质队:hebmtwcd@sohu.com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煤田地质局2024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上述附件须确保清晰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后,并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将会回复邮件,告知报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请报考人员务必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报名成功。”信息后,才属于报名成功。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现公告如下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局属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组成评委会或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对参评人员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质能力、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具体面试答辩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hebmt.gov.cn)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167859(省煤田地质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9165027(省煤田地质局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