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成果,解决望奎县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及招聘方式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与岗位相应的能力素质。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3日(含)至2006年6月2日(含)期间出生。要求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日(含)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具有岗位要求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的资格证等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望奎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项目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等。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服务期、辞退等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按满年满月计算。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lwangkui.gov.cn/)、“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https://wk2024.ibaoming.net/)发布,发布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8日。
(二)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6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考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每名报考者只限报考1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
2.报名网址:https://wk2024.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3.报名使用近三个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或相关资格要求的须上传相关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等。
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学位或资格证书的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带有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报考岗位代码为202401、202402、202403、202404的考生,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 等内容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均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在1M字节以内,画质清晰。
5.网上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与《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7.政策咨询电话:0455-6487341(工作日8:30-11:00 ,14:00-17:00);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364。
8.网上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4年6月7日9: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9.报名后的各环节事项,将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以《公告》或《通知》方式发布,请报考者持续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为报名成功。招聘单位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6日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6月6日15: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6日15: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公开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改报1次,未按期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考生,全额退回笔试费用。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政策加分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加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首次合同期内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2.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日(含)。
3.报名时无需上传政策加分相关材料,待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时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拟定于2024年6月11日开展,具体开展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另行公告,请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报名后持续关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勿错过现场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及排名。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
2. 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入闱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并列以客观题高者优先。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有关资料进行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以望奎县人民政府和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未按时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职工,在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及公示期间,凡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①幼儿园岗位面试内容为:器乐、声乐、舞蹈、简笔画、讲故事等。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②面试总分100分,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当到现场实际参加面试仅1人时,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核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4)各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当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以考试总成绩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2.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告知后24小时内申请一次复检,超时不受理复检申请,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核资格。应聘人员没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到加分项目有关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和心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当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体检人员的递补原则确定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有严重问题经查实不予聘用的,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3年(含试用期)内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四、考试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要求,对在报名、考试、现场资格确认、体检、考核等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由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望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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