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中心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环人字〔2020〕4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是参与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承担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承担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及监督管理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预审、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初审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理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人员2名,从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及其他综合性事务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必备条件
1.专业要求:化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材料及冶金类、地质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安排;身体素质较好,接受经常性出差;能到涉及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的厂区开展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发电子邮件将应聘材料(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养老保险证明)打包成压缩包发至指定邮箱。
2.邮件及压缩包命名:应聘-专业-姓名。
3.报名邮箱:gxgtfwzx@163.com。
4.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三)组织考试考核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试,分数权重为4:6。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核。
(四)档案审查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审核档案人选,核查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有无影响聘用的问题。
(五)组织体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六)备案和聘用
拟聘人员按要求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按考试考核结果递补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拟聘人选。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0771-5773951。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薪资待遇按本单位规章制度薪酬执行,签订合同后,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差旅待遇。
(三)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形式的考试费用,但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综合科。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6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0771-5306479。
邮政编码:530028。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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