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运动人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5人,其中战斗员4人,驾驶员1人。
二、岗位及职责
(一)驾驶员岗位: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二)战斗员岗位: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三、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所辖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且服从工作地点分配。
四、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战斗员岗位需年满18岁,不超过28岁(1996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年龄18岁至30岁(1994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3岁(1991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五)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游泳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或者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得前三名、市级以上竞赛获得第一名的人员。竞赛获奖的考生以近5年内参加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市青少年体育年度竞赛计划内的体育比赛为准,其他比赛不予认可。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招录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六)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和从支队各级辞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六、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11日18时止,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填写《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统计表》(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附件4)《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附件5),同本人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名次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等打包压缩后上传邮箱(896441963@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专职消防员”。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录要求等信息。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后续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运动人才)考核测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驾驶技术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应聘人员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1.专业能力测试。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专业,开展专业能力测试。
2.驾驶技术测试。开展驾驶员驾驶技术和能力测试。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4.体检。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结论为准。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政治考核。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结合《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附件3)内容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
(六)录用及岗前培训
1.全程参加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且通过专业能力测试、驾驶技术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即岗前培训阶段)。通过考核的考生人数超出拟引进人员名额时,按照运动员等级、获取证书级别、竞赛获奖名次的顺序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的考生则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考核排名,按排名顺序进行录取。
2.全程参与入职培训且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补发培训期间工资。
3.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录用。
七、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具体以相关管理规定及实际执勤备战情况而定。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正式录用后的工作期间,录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录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三)薪酬待遇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文件执行。
八、相关注意事项
(一)招考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专业能力测试、驾驶技术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等环节。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5055213(李老师)
(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附件:
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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