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祁东县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9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祁东县2024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条件表》(附件1),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①文字综合岗位(B2414-B2428):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人员。
②专业技术岗位(C2429-C2440):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人员。
③农业技术人员岗位(D2441):全县基层单位在编在岗且具有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④护士岗位(E2442-E2443):全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具有护士执业证书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48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计划条件(附件1)。
5.服务期满且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6)新录用尚在试用期以及在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选聘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年限、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9月。
三、程序
1.发布公告。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党建网、祁东发布等县内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
2.组织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供:①《祁东县2024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一式二份,照片使用电子照片,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②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含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复印件);④加盖县委编办公章的人员编制信息表;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是否在最低服务期限内);⑥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⑦报考护士岗位(E2442-E2443)提供县级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签属“属实有效”意见的公章)。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6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416会议室。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所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在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编办、人社等相关单位进行复审,并将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参考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2024年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由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416室领取准考证。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领取的,由考生本人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未按期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考试。考试分为两种形式:①笔试:文字综合岗位(B2414-B2428)、专业技术岗位(C2429-C2438)、农业技术人员岗位(D2441)、护士岗位(E2442-E2443);②现场专业能力测试:专业技术岗位(C2439-C2440)。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组织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文字综合岗位(B2414-B2428)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专业技术岗位(C2429-C2438)、农业技术人员岗位(D244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护士岗位(E2442-E2443)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和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现场专业能力测试。专业技术岗位(C2439-C2440)岗位为现场即兴创作并进行专业能力展示,采用现场专家评分方式进行。
6.成绩排名。①文字综合岗位(B2414-B2428)、专业技术岗位(C2429-C2438)、农业技术人员岗位(D2441)按笔试成绩排名。②专业技术岗位(C2439-C2440)按现场专业能力测评成绩排名。③护士岗位(E2442-E2443)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加分项组成,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加分项为:获县委、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奖励1次加0.25分(最高计0.5分);获市委、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奖励1次加0.5分(最高计1分);获省委、省政府、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奖励1次加0.75(最高计1.5分)。
7.体检和考察。实行等额体检,只进行***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愿放弃的,按各类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选。
8.公示。根据考察结果,提出选聘初步人选,报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祁东党政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试用相关手续。
9.相关手续办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原是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选聘到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B2425)、县财政局惠农资金服务中心(C2429、C2430)、县审计服务中心(C2432)、县水运事务中心(C2435)、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C2436)、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D2441)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身份不变。原是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选聘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护士岗位(E2442、E2443)后不改变原编制性质;原是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选聘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护士岗位(E2442、E2443)可继续保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若公务员(参公)身份报考事业编制职位,在办理调动手续前,须提交个人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料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县内考试。
2.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本公告由祁东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祁东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4-6252299。
监督电话:中共祁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6254286;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0734-6264961。
附件:
祁东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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