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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渭南市华州区党群部门选调20人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渭南市华州区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党群部门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区级有关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陕西渭南市华州区党群部门选调20人公告

  一、选调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区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全区各级各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报考条件;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定向招录选调生在原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且符合以上要求的,可参加本次选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岗位。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1日(不含当日)。公开选调报名条件中的在单位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

  2.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4.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组(政务中心208 室),

  联系人:罗磊,咨询电话0913-4712561。

  2.资格审查

  在华州党建网下载附件2《渭南市华州区党群部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职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党组(党委)初审同意并签注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考人员属二级单位的还需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电子版(与报名表一致);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存复印件);

  ④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

  报考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3.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对选报职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必须凭证,区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印制,由区委组织部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准考证保留到录用公示结束。

  (二)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考点在准考证上明确,考生自行前往。

  笔试设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面试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前3日在华州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华州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任职的,区委组织部向各选调单位印发公开选调拟试用人员的通知。

  选调拟试用人员由选调部门安排在选调职位上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按借调情形处理。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

  3.参加选调人员要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4.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渭南市华州区党群部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渭南市华州区党群部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渭南市华州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