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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前湾新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前湾新区委托管理街道陆中湾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前湾新区于2019年7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成立、2021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位于宁波市域北部、杭州湾南岸,是宁波对接上海的桥头堡。新区规划控制总面积604平方公里,目前常住人口72.34万,建设用地总规模272平方公里。2024年,前湾新区全域604平方公里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28亿元、增长6.8%;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4006.2亿元、增长7.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5.9亿元、增长7.5%。新区重点发展汽车制造、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区内设有宁波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意(宁波)生态园、宁波前湾综合保税区等重点平台,成功落户吉利汽车研究院、复旦大学宁波研究院、宁波杭州湾新材料研究院等一批科研平台,累计引入世界500强企业26家,形成特色产业群40余个。

陆中湾街道于2024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实际管辖面积150平方公里,下辖23个社区,其中14个行政社区、2个楼宇社区和7个工业社区,常住人口25.4万人,户籍人口2.5万人,202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800亿元。区位优势独特,地处沪杭甬经济圈中心,是协同上海发展湾区经济和承接长三角区域产业外溢的重要区域,也是宁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关键“桥头堡”。产业集聚发展,2024年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332家,实现规上工业产值2491.8亿元。公共服务完备,现有高校3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中小学幼儿园26所、医疗机构6家。旅游资源丰富,拥有方特旅游区、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海天一洲景区、海皮岛温泉世界等4A级旅游项目,以及上汽大众、方太厨具、吉利汽车、沁园集团、极氪工厂等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要求

专业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

条件

陆中湾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综合管理

专技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研究生:三级专业目录为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生:三级专业目录为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面向全国。

1.2023、2024、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男性。

陆中湾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综合管理

专技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研究生:三级专业目录为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生:三级专业目录为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面向全国。

1.2023、2024、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女性。

陆中湾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经济管理

专技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研究生:三级专业目录为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统计学类。

本科生:三级专业目录为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

面向全国。

2023、2024、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合计

3

(一)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要求,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专业类别以《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二)本科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9年2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6年2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但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校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但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3月3日9时至3月7日16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前湾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2)现场报名:本次招聘纳入“奔甬而来”2025年全国巡回招聘宣讲活动同济大学专场,报考者可在活动当天赴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进行现场报名,时间预计三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展位详见“奔甬而来”同济大学专场招聘会通知。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8日9时至3月9日16时。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9时至16时。

已网上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及单个岗位通过初审人数不足1:3的,再次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再次报名后,单个岗位初审通过人数不足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并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予以公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3月11日9时至3月12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前湾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3月27日9时至 3月29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前湾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3月29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qianwan.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最终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宁波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另行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对象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后,因故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六、其他相关事项

1.聘用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须在新区服务期限满5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3.本公告由宁波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宁波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9280149、89280167。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9280419。

宁波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