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共2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
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二)具有与岗位相适的知识、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五)报考人员须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须在2025年3月24日前取得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3月24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资格(成绩)证书”等的计算或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报考人员户籍以2025年3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包含杭州市生源(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三、招录方式
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随报随审)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2025年4月1日17:00,报名网址:https://xiaoshan.pta.zj.cn:8032。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根据招录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报名期间,进行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另行通知。
本次专业人才招聘原则上免笔试,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超过30:1的,该岗位增设笔试环节。
(二)笔试
确定增设笔试环节后,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一门,主要测试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和材料作文。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线下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线下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机关事业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证件。
4.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需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采用问题回答等形式进行,主要侧重对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业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符合岗位规定优先条件者优先。如规定优先条件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的,单位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1-82928067。
2.网上报名等环节的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 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xlsx
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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