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是上海市科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创新管理培训基地,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独立设置成人高校,院属上海科技政策研究所是上海市科委软科学研究基地之一。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学研究岗(专业技术七级):1名
教学研究岗(专业技术十二级):1名
政策研究岗(专业技术十二级):2名
培训管理岗(专业技术十二级):3名
工程管理岗(专业技术十二级):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教学研究岗(专业技术七级)
岗位职责:开发和承担学院干部培训相关专题的授课工作,熟练掌握教学规律,发挥教学、学术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科研和教学平台建设,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
岗位要求:
1.热爱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教学、研究、管理能力。
2.管理类、经济类、理工类专业,在科技创新管理方面能胜任2门以上相关培训专题授课,有科技创新管理、区域创新管理、企业创新管理、科技人才等方面工作经历和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4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教学、科研相关工作经历。
(二)教学研究岗(专技十二级)
岗位职责:开发和承担学院干部培训相关专题的授课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
岗位要求:
1.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管理类、经济类、理工类专业,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授课技巧。
3.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政策研究岗(专技十二级)
岗位职责:开展科技人才、科技政策、区域创新、国际合作等方面政策研究;开展科技智库决策咨询产品开发和科技培训支撑服务工作。
岗位要求:
1.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理工类或管理科学与工程、科学技术哲学等软科学相关专业。
3.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培训管理岗(专技十二级)
岗位职责:承担培训项目的开发和设计、培训市场的开拓、培训课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负责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工作。
岗位要求:
1.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具有事业心、进取心和工作主动性;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的精神。
2.了解教育培训业务或科技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善于开拓培训市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有干部教育或培训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工程管理岗(专技十二级)
岗位职责:负责学院基建工程的计划、申报、招标和施工的实施、协调、管理及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等工作;负责部门合同管理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工作主动热情,做事细心、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和执行管理能力。
2.掌握事业单位招投标政策和工程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身体及其他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4日。
2.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职称证书、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kgyrsc@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 应聘XX岗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4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递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组织人事处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特别告知: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视情况可进行复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我院笔试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该比例,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或答辩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收到通知后,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组织人事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若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人员顺延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学院官网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学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39188033、39188031
监督电话:51371621
联系邮箱:kgyrsc@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37号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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