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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贵阳学院委员会高层次人才引进13人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考核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2024年贵州贵阳学院委员会高层次人才引进13人方案

  一、公开考核引进原则及程序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学院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考核引进人数

  计划公开引进13名高层次人才。

  三、考核引进的条件

  1.符合我校人才引进分类的六类高层次人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

  3.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无意识形态方面的不良思想、言论或行为;

  4.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原则上引进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公开考核引进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

  2.报名材料:

  (1)填写《贵阳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5年的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证明。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邮箱:1275158134@qq.com,邮件标题名为:本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应聘学院(校直部门),如所学专业适合多个学院,可备注;

  现场报名地址:贵阳学院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处会同学院及相关校直部门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需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报名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与应变能力、工作态度、求职动机等,考核结果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贵阳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贵阳学院拟引进教师听课情况表》上签署意见,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四)研究讨论

  考核合格人员,由人事处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提请学校党委会研究是否引进。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依照国家、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在市级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由主检医生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引才小组同意后复查一次。

  2.考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组应通过电询、函调、实地考核等方式全面了解拟引进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审查拟引进人员档案,核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填写《干部档案任前联审表》。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撰写考察材料报引才小组办公室。考察材料包括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工作业绩、道德品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缺点和不足、考察谈话情况等方面内容,须由考察组成员签名。一旦有问题,一票否决。

  (六)集体研究和公示

  综合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学历学位等。

  (七)审批与备案

  1.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向市委人才办报送请示,并附拟引进对象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认证证明、职称证书、考核、考察、体检和公示结果等有关材料。经市委人才办审定同意的,附引进批复,报市委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请示、批复等材料办理引进聘用手续。

  2.备案:引进聘用工作结束后按时将有关材料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人才引进分类

  1.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第二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第一获奖人;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获奖人等。

  3.第三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博士生导师等。

  4.第四类:大数据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相关专业优秀博士。

  5.第五类:贵阳学院重点学科及重点培育学科优秀博士。

  6.第六类:学校所需学科优秀博士。

  其他博士根据需要并参照省市人才政策引进。

  六、人才引进待遇

  贵阳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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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税后)(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市发生活津贴(5年)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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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

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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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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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120

120

30

20

第五类

100

100

30

20

第六类

80

80

30

20

1.优秀博士生是指: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领军期刊或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重点期刊或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其中领军期刊及重点期刊论文数量不超过1篇);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点期刊或二区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重点期刊论文数量不超过1篇);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点期刊或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重点期刊论文数量不超过1篇),同时在贵阳学院认定的各学科重要国内期刊发表论文2篇。

(4)经贵阳学院考察认定的其他优秀博士生。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基本服务期为8年,8年内不得提出辞职或调离;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经考查确实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安家费在入职试用期满后一次性发放。

4.科研启动费:高层次人才自行向学校科研处申报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任务,学校科研处根据申报人认领的任务及计划完成情况分批提供科研启动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自高层次人才到岗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启动,若超过三年仍未启动,学校不再提供科研启动费。

5.市发生活津贴为贵阳市政策性待遇,政策发生变化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6.职称聘用:根据省人社厅文件,可在第一个聘期(3年)内聘为享受七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政策发生变化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七、监督检查

  引进高层次人才到贵阳学院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有关人员和引进对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贵阳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231948

  邮箱:1275158134@qq.com

  附件贵阳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贵阳学院委员会